房地公告
拆 迁 公 告(2008年第05号公告)

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下述城市建设基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经审核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沪青房拆许字(2008)第05号)。希望被拆迁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共同配合做好拆迁工作。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华新基地

二、房屋拆迁人:上海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

三、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上海金宇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拆迁范围:东至新凤路、西至通波塘、南至纬三路、北至规划一路

五、房屋拆迁期限:

2008924日至2009923止。

六、上岗证号:000780200054000007087

七、对我局核发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60天内向本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八、房屋拆迁现场办公地址:华新镇动迁办

                               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办单位: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单位地址:青浦区漕盈路2500号 联系电话:59738411
技术支持:上海联建通信信息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 IE5.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800*600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