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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拆迁实施单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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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珠街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新建低层住宅及小区公建配套设施用房”地块经青浦区人民政府青府土用(2002)第399号文批准用地,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于2007年9月14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沪青房拆许字(2007)第64号,拆迁实施单位为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房屋动拆迁有限公司。经拆迁人上海珠街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局同意拆迁实施单位由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房屋动拆迁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青浦新城区房屋拆迁置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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