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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公告
拆 迁 公 告(2007年第40号公告)

    

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下述城市建设基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经审核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沪青房拆许字(2007)第40号)。希望被拆迁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共同配合做好拆迁工作。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新建厂房
    
二、房屋拆迁人:上海西上海集团电器城有限公司
    
三、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房屋动拆迁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拆迁范围:
东至外青松公路、西至规划河道、南至鹤吉路、北至中央大道

五、房屋拆迁期限:
    
20078312008830止。
    
六、上岗证号: QP-030145000624
    
七、对我局核发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60天内向本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八、房屋拆迁现场办公地址:外青松公路28517

 

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00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办单位: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单位地址:青浦区漕盈路2500号 联系电话:5973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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