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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初审

一、办理时限: 25天

二、提交资料:
1、镇(乡)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函
2、xx区(县)xx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表
3、xx区(县)xx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指标平衡表
4、调整前1:1000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
5、调整后1:1000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
6、修编前1:2000操作图
7、修编后1:2000操作图

 

主办单位: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单位地址:青浦区漕盈路2500号 联系电话:59738411
技术支持:上海联建通信信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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