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农村个人翻建宅基地上的住宅是否需要办理手续?

农村个人翻建原宅基地上住宅,如涉及对原用地范围扩大、移位等,应当按农村个人建房办法规定,重新办理申请报批;如不涉及原用地范围改变的,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核发《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主办单位: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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