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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当事人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拆迁人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8元计算。每户每月低于600元,按600元发放。具体条款可以在本网站上查阅《关于发布本市征用集体土地居住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沪价商(2002)0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