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
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的安置方式?

被拆除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符合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下列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
  (1)未出租私有居住房屋的所有人;
  (2)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但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的除外;
  (3)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由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房屋、由房管部门依法代管房屋的承租人。

 

主办单位: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单位地址:青浦区漕盈路2500号 联系电话:5973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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