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
拆迁非居住房屋时,拆迁人还应当向被拆迁人、承租人补偿哪些费用?

拆迁非居住房屋时,拆迁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
1)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 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 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主办单位: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单位地址:青浦区漕盈路2500号 联系电话:5973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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