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
商品住宅维修基金
主办部门: 区(县)局
办理程序: 1、窗口收文、登记录入、出具回执、转送主办处室;
2、维修基金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
3、受理科办结告知,核发缴款通知。
提交资料: 01·小区代码表(18位产业代码前10位)
0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03·项目信息表(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生成)
04·维修资金产业分户清册(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生成)
05·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转让合同
06·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07·建筑面积实测报告
08·公建配套用房协议(交接书)
09·总平面图及各自然幢底层平面图
10·房地产权证或土地权属证明
11·门牌编制证明
12·物业管理用房承诺确认单

办理期限(工作日): 10天
主办单位: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单位地址:青浦区漕盈路2500号 联系电话:59738411
技术支持:上海联建通信信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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