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籍管理
城镇居民是否可以购买城郊农村的宅基地?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集体土地上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因此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城郊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
主办单位: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单位地址:青浦区漕盈路2500号 联系电话:59738411
技术支持:上海联建通信信息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 IE5.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800*600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