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籍管理
增加房屋共有人是否需要缴纳相关税费?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及其技术规定,若增加配偶以外的其它人作为房屋共有人则需要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按转移份额缴纳契税;若增加配偶作为房屋共有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不需要缴纳契税。
主办单位: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单位地址:青浦区漕盈路2500号 联系电话:59738411
技术支持:上海联建通信信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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