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籍管理
如何办理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及交房后的转移登记?

预告登记是相对于正式登记而言的一种预备性房地产登记,目的是为满足当事人保全房地产登记顺位的需求,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存在的一房多售不规范行为出现。预购商品房申请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经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为预告登记的预购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登记证明(原件);
  (四)《上海市购房业主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交款凭证》(原件);
  (五)房屋交接书(原件);
  (六)地籍图(原件二份);
  (七)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八)契税完税凭证(原件二份)(原件)。

 

主办单位: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单位地址:青浦区漕盈路2500号 联系电话:5973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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