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籍管理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涉及外来人员的有何特殊规定?

申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申请人是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权证、其他权属证明或者租用公房凭证(原件);
  (四)房屋租赁合同,包括房屋出租、转租、承租权转让或交换、预租合同等(原件);向外来人员出租房屋的,当事人还应提交《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复印件)。

 

主办单位: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单位地址:青浦区漕盈路2500号 联系电话:5973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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