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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 |
主办部门: 区(县)局 办理程序: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输入各类信息,市场管理部门网上预审; 1、企业提交资料,受理科收文、登记录入、出具回执; 2、市场管理部门审批办理; 3、受理科办结告知、核发结果。
提交资料:
01·上海市商品房预售项目情况表 0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0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04·房地产权证 0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0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07·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工程进度鉴证报告 08·建筑面积测绘明细表(暂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 09·与本市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的机构签定的预售款监管协议 10·水、电、煤等配套已落实的有关证明 11·房屋使用公约、前期物业中标证明、与所聘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及业委会用房配置资料、物业公司的资质证书
办理期限(工作日):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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