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
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内资)暂定资质证书
主办部门: 区(县)局
办理程序: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输入各类信息,市场科网上预审、受理处即时办理
1、企业提交资料,受理科登记录入、核发结果。
提交资料: 0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0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告知承诺书
03·成立30日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
04·房地产开发企业章程(附合同)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0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近6个月内验资证明
06·房地产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
07·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其聘用合同
08·经营场地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

办理期限(工作日): 即时
主办单位: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单位地址:青浦区漕盈路2500号 联系电话:59738411
技术支持:上海联建通信信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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