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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内资)二、三级资质 |
主办部门: 区(县)局 办理程序: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输入各类信息,市场科网上预审、受理处即时办理 1、企业提交资料,受理科登记录入、核发结果。
提交资料:
0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02·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 03·房地产开发企业章程 0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0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副本 06·房地产开发企业最新月份资产负债表 07·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告知承诺书 08·已开发房地产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房地产权证、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09·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会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10·企业最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经营统计年报 11·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办理期限(工作日):
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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